多位业内人士认为,本次修订主要针对国内创新药研发端激励不足、临床试验产能受限、临床和上市申报审批时间过长等多方面问题,为创新药提供了诸多实际便利和利好。
从另一个角度来看,随着分类管理的逐步推行,国内创新药的标准将提高,过去创新层次较低的Me-Too甚至Me-Worse药将受到冲击,而真正有能力做到全球性创新级别的企业将集中享受政策红利。
兴业证券医药研究员徐佳熹认为,随着创新药政策环境逐步与欧美接轨,未来创新药估值体系有望实现从PEG指标(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)向Pipeline(品种梯队)转变,具有大品种pipeline的企业将会获得估值溢价。